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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浏览量:6413次发布时间:2024-10-31 08:43:03来源:办公室 A+ A A-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3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和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水集团”)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实施方案内容概况


1.重组方式:本次重组拟采取无偿划转方式。
2.重组资产范围:本次被划转资产为省国资委控制的环保集团股权。资产范围为环保集团全部资产。
3.债权债务处置:按照“债随资产、业务走”原则,被重组企业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辽水集团提供必要支持。
4.职工安置:环保集团现有职工603人,按照“整体划转”的原则,环保集团及下属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仍由原企业继续履行。重组期间辽水集团将切实保护重组范围内企业员工利益,依法合规处理劳动人事相关工作,必要时提供资金支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5.公司管控安排:重组后环保集团成为辽水集团二级子公司,环保集团依法设立股东会,省财政厅除享有股东的收益权、股权处置权及知情权外,不以股东身份通过股东会决策或干预生产经营,表决权由辽水集团行使。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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