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浏览量:6413次发布时间:2024-10-31 08:43:03来源:办公室 A+ A A-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3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和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水集团”)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实施方案内容概况
5.公司管控安排:重组后环保集团成为辽水集团二级子公司,环保集团依法设立股东会,省财政厅除享有股东的收益权、股权处置权及知情权外,不以股东身份通过股东会决策或干预生产经营,表决权由辽水集团行使。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024-62839867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8号szyjtg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