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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浏览量:18463次发布时间:2020-07-31 08:31:00来源:清河水库局公司 A+ A A-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有关要求,现将《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管理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清武  13500407545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子超  13898142213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940358593

 

附件1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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